將撿到的手機還給失主,本想得到點好處費,不想被失主及其同伴搶劫毆打。失主“90后”小伙袁長江及同伴許彪,最終被判搶劫罪,分別被處3年3個月和4年的刑罰并處罰金。 撿到手機 約定歸還被搶 去年10月份一個周末,袁長江和許彪在一家小餐館喝了點酒,之后去網(wǎng)吧打游戲。不久,袁長江發(fā)現(xiàn)自己的手機沒了蹤影,許彪用自己的手機打了過去,沒想到竟然接通了。 接電話的人是賈先生,當晚他在路邊撿到了袁長江遺失的手機。電話里,雙方談妥了歸還手機的好處費是2000元,并約定了見面時間及地點。 次日凌晨1點,雙方準時來到了約定地點。見面后,賈先生如約歸還了手機,然而讓他沒有料到的是,袁長江和許彪非但沒有給他事前承諾的好處費,反而提出與手機一起丟的還有裝著4000元現(xiàn)金的錢包,并以拳頭相威脅讓其即刻歸還。 賈先生堅稱沒撿到錢包,但是身材瘦小的他實在不敵兩人的拳打腳踢,被強行拖到附近一個小花園后,許、袁兩人以賈先生私藏錢包為由對其強行搜身,搶走了賈先生的手機、掏空了錢包里的900余元現(xiàn)金。作案后,許彪和袁長江二人慌忙逃離了現(xiàn)場。 “拾主”報案 失主被判搶劫 第二天一早,賈先生就去派出所報案,經(jīng)鑒定,賈先生受傷程度為雙眼挫傷、左小腿軟組織傷。警方經(jīng)過對事發(fā)地點監(jiān)控以及附近網(wǎng)吧的排查,在幾天之內(nèi)便鎖定了袁長江和許彪,并將二人抓獲。 法庭之上,許彪提出是袁長江事先告訴他遺失的皮夾內(nèi)放有準備匯給家人的4000元,所以他才幫助袁長江強行向賈先生索要遺失錢款。然而經(jīng)過調(diào)查,袁長江對許彪的說法卻予以否認,并始終穩(wěn)定供述其外出前曾告知過許彪,其皮夾內(nèi)只有100余元,而且許彪在偵查階段曾經(jīng)供述稱其外出前問過袁長江,并得知袁長江身邊只有100余元,當袁長江告訴他被害人皮夾內(nèi)有4000元時,他臨時起了邪念,想從對方身上搞錢。因此,許彪的當庭辯解與事實不符,法院不予采信。 徐匯法院經(jīng)過審理查明,許彪、袁長江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結(jié)伙以暴力、脅迫方法劫取他人價值1500余元的財物,行為已構(gòu)成搶劫罪,且系共同犯罪,應予處罰,徐匯檢察院指控以搶劫罪追究其共同犯罪的刑事責任罪名成立。 法院綜合本案的犯意提起、行為實施、贓物支配等情,認定兩名被告人作用相當,但結(jié)合兩人的認罪態(tài)度,予區(qū)別量刑。兩被告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,二審法院依法維持原判。 (責任編輯:admin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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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撿到手機索要2000元好處費 見面被失主搶劫
時間:2016-08-22 15:52來源:未知 作者:admin 點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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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撿到的手機還給失主,本想得到點好處費,不想被失主及其同伴搶劫毆打。失主90后小伙袁長江及同伴許彪,最終被判搶劫罪,分別被處3年3個月和4年的刑罰并處罰金。 撿到手機 約定